关于选派专任教师到公安机关实践锻炼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09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选派干部、教师到公安机关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现将2023年下半年选派专任教师到公安机关学习锻炼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经所在单位集体研究,并由主要负责同志签署意见。

三、按要求填写《山东警察学院专任教师到公安机关锻炼申请表》。

四、请将个人申请和《山东警察学院专任教师到公安机关锻炼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于2023年6月16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卢宁,联系电话:18615177600。

附件:1.山东警察学院专任教师到公安机关锻炼申请表

2. 《关于印发<选派干部、教师到公安机关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人事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