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调研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09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调研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省委教育工委、省公安厅党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百名教师到一线暑期大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调研,突出问题导向。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公安一线开展调研,听真话、察实情,不断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认识和把握,善于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扑下身子干实事、谋新招、求实效。

(二)搜集案例资源,深化校局合作。立足所教所学,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紧密对接公安执法实践开发课程资源。鼓励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开展对公安机关实战案例、典型案例、重大斗争行动案例的搜集整理和分析研究,联合开发案例战例资源库,积极推广案例教学,提升教学训练的实战化水平。

(三)了解实习见习工作情况,协助实习见习基地开展工作。走进实习见习学生,了解学生在实习见习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围绕建设全国重点公安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办学目标和新时代公安人才培养要求,认真征求公安机关、基层民警、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调研选题

(见附件1:暑期调研选题指南)

三、具体要求

(一)各教学系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党中央、省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要求,增强做好调查研究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成立调研工作领导专班,制定具体方案,科学选定调研课题,有组织、有计划开展暑期调研。

(二)调研时间一般集中在7、8月份,调研地点在教学实习基地和见习基地。各系部参加暑期调研的教师人数(包括学员大队长和正在基层锻炼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总人数的50%,2020年以来新进教师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参加调研活动。提倡立足一地解剖麻雀式调研方式,不鼓励走马观花式调研。暑期调研时间10天以上,教务处协调当地公安机关安排食宿,每日补助50元、计1个课堂外工作量。暑期调研时间30天以上的认定为基层锻炼。

(三)全面梳理汇总调研情况,对调研所得材料深入分析、准确凝练,形成3000字左右的高质量调研报告一篇,编写高质量教学案例(战例)至少一个。

(四)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作秀式、盆景式和蜻蜓点水式调研,维护学校形象。

(五)教学系部调研方案、调研项目登记表经系部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于6月9日之前送教务处2307室。调研报告、教学案例(战例)纸质版1份,经系部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于9月15日之前送教务处2307室。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教研科信箱jyk@sdpc.edu.cn

联系人:杨相顺    电话:18615177382



                               山东警察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