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本部门的党的建设工作、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其他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学院的教学、科研、保密、安全、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
三、承担安保、援藏、驻村扶贫、带队实习等政治性任务。
四、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和科研、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公安实战部门、高等院校、研究部门的联系,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调研、培训、开展学术和业务交流活动,服务教学和专业人才培养。
六、根据学院规定,组织实施教学检查,组织集体备课、听课和评课活动,确保教学质量。
七、负责本单位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做好教学和科研等业务指导和支持,促进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发展。
八、完成上级机关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