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鲁警院(组人)[2018]33号关于《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2019年1月9日下午,公共基础教研部党支部在办公楼1316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参加。
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是以深刻汲取聂作坤案教训为主题召开的一次警示教育。党支部书记曾红燕首先传达了《中共山东省纪委关于给予聂作坤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山东省监察委员会关于给予聂作坤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党员要深刻汲取聂作坤案教训,以案明纪、以案为鉴,认真剖析,切实把自已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据进去。接着,全体党员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对照聂作坤违纪违法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一发言。每位党员针对个人的思想认识和现实表现,认真分析自己在理想信念、工作纪律、党风廉政以及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致表示,要以案为鉴,吸取教训、防微杜渐,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 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密纪律制度, 更好地规范约束个人行为,更好地推动指导工作落实,会议节奏紧凑,气氛热烈,剖析深刻,取得了预期的教育效果。
